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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会议通过注册会计师法修正案草案

2014-08-06 11:11:16高顿财经CPA
【导读】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通过注册会计师法等5部法律修正案草案。
7月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通过政府采购法、注册会计师法等5部法律修正案草案和国务院关于对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等21部行政法规进行修改的决定草案,确定将法律修正案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注册会计师法是2010年列入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2012年4月1日,财政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 见,修正案中对会计师事务所股东及合伙人资格、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等条款,做了大幅度的修改,而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及监管问题,在当时也引起了业界的 热议。
14年,在业界热切盼望中,漫漫修法路终于迎来曙光时刻。
到目前为止,通过后的注册会计师法修正案草案尚未公布。

背景资料:注册会计师法历史沿革
1986年,在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初期,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条例》,这是新中国第一部管理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行政法规。
1993年10月,在总结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经验的基础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并于1994年1月1日实施。
2001年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了《注册会计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2004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 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中,接受赵咏秋等31名代表提出修改注册会计师法的议案(第1151号议案),将注册会计师法修订列入了人大的立法规 划,责成有关部门正积极组织起草工作。财政部于2005年将注册会计师法的修订工作列入重点立法任务,预计3-5年时间完成该项修订工作。
2009年10月12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9]56号),明确提出了加快发展注册会计师行业。至此,注册会计师法修订的外部条件基本成熟。
2010年,国务院颁布立法工作计划。其中,注册会计师法(修订)(财政部起草)位列“需要抓紧研究、待条件成熟时提出”的116件立法项目中。
2011年8月,财政部发布《关于加快推进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意见》(财法[2011]14号)文件,研究起草注册会计师法实施条例。文件指出将 完善注册会计师行业和资产评估行业管理制度,规范社会中介机构管理。积极推进注册会计师法修订和资产评估法制定工作,研究起草注册会计师法实施条例。
2012年3月31日,财政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2012年8月,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明确财政部门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推进财政法制建设,注册会计师法修订工作进展顺利。
2014年7月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注册会计师法等5部法律修正案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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