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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注册会计师法修正案官方最新解读

2014-09-18 11:39:31高顿财经CPA
小编为了让更多的学员,以及关心注册会计师的学员及时了解注册会计师相关最新动态,特此找到了注册会计师法修正案官方最新解读。希望对有需要的人有帮助。
  
  8月31日,新修改的《注册会计师法》获得了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我国《注册会计师法》自1994年1月1日施行以来,为确立注册会计师行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维护社会共同利益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经济健康规范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此同时,随着经济改革的日益深化、对外开放的日益扩大和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日益发展,也迫切需要对《注册会计师法》进行修改完善。
  
  事实上,1994年开始执行的《注册会计师法》在实施几年,就出现了严重不适应、不能满足形势发展需要的问题。资深注册会计师、南通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副秘书长刘志耕介绍说,在1998年前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就组织了三拨人马分别酝酿对《注册会计师法》的修改,2001年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一次发布了对《注册会计师法(修订草案)》的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不但在条款数量上由原来的46条增至76条,而且在内容上也有了很大的变化,更为全面、规范、严格,更能顺应并满足形势发展的需要。之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又多次组织了对注册会计师法的修订并征求意见,希望尽快完成对《注册会计师法》的修改。
  
  毋庸置疑,近日通过的《注册会计师法》,尽管凝结了国务院、财政部、中注协及相关部门和行业人员的心血,但修改之简单大出行业意外。那么,《注册会计师法》主要对哪些方面进行了修改?此次修改的幅度为何如此之小?下一步修改和完善的空间主要有哪些?对此,本报记者采访了业界专家。
  
  修改内容
  
  “专项修改”:将事务所的设立审批下放到省
  
  近年来,财政部一直积极推进《注册会计师法》的修订进程,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做了大量调研工作,为适时全面修订《注册会计师法》奠定了一定基础。
  
  财政部相关负责人指出,本次《注册会计师法的》修改工作,是针对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审批事项的“专项修改”,对于完善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体制,不断提高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法治化、规范化、市场化水平必将产生积极影响。
  
  或许是因为“专项修改”的原因,此次修改的《注册会计师法》与原《注册会计师法》变动较小。只是对《注册会计师法》的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和第四十四条进行了修订。原《注册会计师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第四十四条规定:“外国人申请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和注册,按照互惠原则办理。外国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境内设立常驻代表机构,须报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外国会计师事务所与中国的会计师事务所共同举办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须经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外国会计师事务所需要在中国境内临时办理有关业务的,须经有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
  
  修改后的《注册会计师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为:“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第四十四条为:“外国人申请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和注册,按照互惠原则办理。外国会计师事务所需要在中国境内临时办理有关业务的,须经有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由此可见,新修订的《注册会计师法》删除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规定,取消了对外国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审批,将会计师事务所的设立审批权下放到省级财政部门。
  
  资深注册会计师、南通市注册会计师副秘书长刘志耕在接受《财会信报》记者采访时指出,之所以做出这样的修改,是因为我国此前批准的4家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已经全部转制为“本土”事务所,中外合作这种组织形式的会计师事务所实际上在我国已经不存在,今后也不会存在。
  
  “而且,除此前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之外的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批目前也已全部由省级政府财政部门负责,境外会计师事务所也可以直接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设立代表机构从事相关活动。上述基本情况的变化说明,原注册会计师法的相关内容或规定已明显过时或不适用,很有必要做出相应修改。”刘志耕说。
  
  对此,财政部负责人表示,取消对外国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审批,实际上,在新一届政府启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财政部就主动提出取消这一审批事项。本次修改《注册会计师法》,就是在法律上予以确认。今后,境外会计师事务所确需设立驻华代表机构的,或者已设立的驻华代表机构需要延期的,只需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相关手续,不再履行财政审批程序。但需要强调的是,财政部门将密切关注境外会计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业务开展情况,如发现其违规承办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将依照《注册会计师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注册会计师法是针对注册会计师甚至整个会计行业都有很大的影响,对此我们需要时刻关注注册会计师法案修改最新动态,及时掌握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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